■本报记者蔡林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打好“组合拳”,强化“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群众合法权益,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

强化监督机制促进村务公开

“我们选取了龙山镇龙山社区、镇安镇镇南社区作为试点社区,紧盯村(社区)集体资金财务收支,资产资源清查核实、登记、处置和收益,村(社区)两委成员履职情况等开展提级监督。”龙陵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县纪委监委适时派工作人员参加提级监督的村(社区)党组织生活会、村(社区)两委重要工作会,加强对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实现监督常态化。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保山市制发了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10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制。截至去年年末,全市76个乡(镇)都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管村委会950个,代管村民小组11704个,代管村、组集体资金总额达98014.69万元。

“现在村上全部实行了‘村财乡管’,村里的‘三资’收支、财务支出、资产变更等情况都会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窝角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说。

全面摸清底数盘活集体经济

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保障。保山市通过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单位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实抓细对农村“三资”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以及对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精准监督。

去年,龙陵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全县10个乡(镇),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核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对120个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3个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施甸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选取试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农村“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督促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全面摸清“家底”管好“家产”,坚决斩断伸向农村“三资”的“黑手”。

保山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以来,全市如期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12544个,清理登记集体资产223.00亿元;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单位12544个,认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58.78万户、236.12万人;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59682.66万元、非经营性资产71127.58万元;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2832个。

规范管理水平护航乡村振兴

目前,保山市正在积极谋划搭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通过使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将村(社区)和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全部纳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化监管,实现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全程监管、预警等目标,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同时,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数据,探索“政府+承建商+商业银行”建设模式,将金融服务功能嵌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推行一部手机“惠农贷”“益农贷”“银农直联”“信用快贷”等相关金融服务,实现村民办理金融业务“足不出村”。

此外,保山市还结合实际,在全市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全员覆盖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业务培训,为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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