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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李 曾汇款 50 万元支持女儿创业,之后 因 自己生意发生变故,导致负债, 只好 向女儿讨要 。不料 女儿以属于赠与为由 不予返还 。老 李 能要回 这笔汇款 吗? 诉帮律师张莹: 本案当中大概率老李可以要回这笔钱款。 因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本案当中,子女已经成年,父母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也没有法定的帮助义务。 《民法典民间借贷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父母出资支持子女的事业,虽属于人之常情,却不在义务范围之内。老李汇款支持女儿创业的行为更多带有短暂资助的性质,若女儿不能举证所汇款项系赠与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并予以返还。《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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